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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市公务员招录计划466人,事业单位招聘计划1529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按规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运营补贴、一次性开业补贴支持;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实际交纳社会保险费的三分之二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近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为促进202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焦作市促进2021年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若干政策措施》。
“高校毕业生就业事关民生福祉、社会稳定和高质量发展。我市2021年教育部门移交的离校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达0.83万人,加之疫情、灾情叠加,就业形势十分严峻。”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政策措施》提出17条举措。
支持企业稳定就业
落实国有企业招聘信息公开发布制度,鼓励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在年度用人计划中安排不低于50%的岗位专项招聘我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鼓励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延续落实新招用毕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定额扣减企业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等支持政策。
落实政策性就业岗位
统筹做好各类政策性岗位招录(聘)工作,招录(聘)数量原则上不低于2020年。其中,2021年全市公务员招录计划466人,事业单位招聘计划1529人,应征入伍计划1380人,就业见习计划1100人。
落实大学生入伍激励政策,对征集入伍的在读大学生(含应届毕业生)每人给予5000元一次性生活补助。毕业后应征入伍的,落实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政策,本科生、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万元。
鼓励支持基层就业
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各类基层服务项目招募数量原则上不低于2020年。其中,2021年“选调生计划”109人,“特岗教师计划”425人,“三支一扶计划”85人,“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计划”30人。
强化就业创业指导
将职业发展与就业创业指导教育纳入立德树人重要内容,指导高校将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创业指导课列入教学计划。组建焦作市职业指导师专家团,为毕业生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诊断等服务。
扶持创业带动就业
实施“马兰花”创业培训计划,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且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按规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运营补贴、一次性开业补贴支持。
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
引导高校毕业生在共享经济、平台经济、新业态及新兴产业领域就业创业,为高校毕业生居家就业、远程办公、兼职就业创造条件。
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延续限额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等政策。
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实际交纳社会保险费的三分之二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3年。
强化精准招聘服务
开展大中城市联合招聘、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就业服务月、高校毕业生就业月等公共就业服务系列专项活动,聚焦重点产业行业企业用人急需,充分利用AI面试、智能匹配等新技术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精准服务,吸引高校毕业生到焦作干事创业。
简化高校毕业生报到手续
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打包一件事”快办行动,简化手续,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便利服务。对非公单位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取消由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的环节。
实施毕业生落户补贴政策
落实生活补贴制度。2018年1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的硕士研究生、本科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毕业3年内落户到焦作就业创业的,分别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1000元、500元的标准发放3年生活补贴(按月领取);落户后暂未就业或创业的,分别按照每人4000元、3000元、2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一次性领取)。
改善安居住房条件
专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5年(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的青年人才,根据公租房申请条件,统一优先纳入市公租房住房保障。对新引进落户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在焦作首次购买自住商品住房,分别给予20万元、5万元、2万元购房补贴;其他符合享受落户生活补贴条件的普通高校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享受交纳契税补贴。
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
毕业学年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线上技能培训的,按规定给予在线培训补贴;对完成培训后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对完成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
加大就业见习力度
全面落实“青年见习”计划,制定见习单位目录和见习岗位清单,落实见习补贴政策,见习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鼓励见习单位更多留用见习毕业生,对留用见习期满人员比例达到50%以上的,见习补贴标准提高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
做好困难帮扶工作
我市将符合条件的困难高校毕业生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实施专项帮扶。按照每人2000元标准,对“六类”毕业学年困难高校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2022年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于2021年10月底发放完毕。
(记者 杜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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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市公务员招录计划466人,事业单位招聘计划1529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按规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运营补贴、一次性开业补贴支持;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实际交纳社会保险费的三分之二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近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为促进202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焦作市促进2021年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若干政策措施》。
“高校毕业生就业事关民生福祉、社会稳定和高质量发展。我市2021年教育部门移交的离校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达0.83万人,加之疫情、灾情叠加,就业形势十分严峻。”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政策措施》提出17条举措。
支持企业稳定就业
落实国有企业招聘信息公开发布制度,鼓励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在年度用人计划中安排不低于50%的岗位专项招聘我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鼓励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延续落实新招用毕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定额扣减企业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等支持政策。
落实政策性就业岗位
统筹做好各类政策性岗位招录(聘)工作,招录(聘)数量原则上不低于2020年。其中,2021年全市公务员招录计划466人,事业单位招聘计划1529人,应征入伍计划1380人,就业见习计划1100人。
落实大学生入伍激励政策,对征集入伍的在读大学生(含应届毕业生)每人给予5000元一次性生活补助。毕业后应征入伍的,落实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政策,本科生、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万元。
鼓励支持基层就业
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各类基层服务项目招募数量原则上不低于2020年。其中,2021年“选调生计划”109人,“特岗教师计划”425人,“三支一扶计划”85人,“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计划”30人。
强化就业创业指导
将职业发展与就业创业指导教育纳入立德树人重要内容,指导高校将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创业指导课列入教学计划。组建焦作市职业指导师专家团,为毕业生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诊断等服务。
扶持创业带动就业
实施“马兰花”创业培训计划,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且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按规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运营补贴、一次性开业补贴支持。
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
引导高校毕业生在共享经济、平台经济、新业态及新兴产业领域就业创业,为高校毕业生居家就业、远程办公、兼职就业创造条件。
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延续限额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等政策。
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实际交纳社会保险费的三分之二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3年。
强化精准招聘服务
开展大中城市联合招聘、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就业服务月、高校毕业生就业月等公共就业服务系列专项活动,聚焦重点产业行业企业用人急需,充分利用AI面试、智能匹配等新技术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精准服务,吸引高校毕业生到焦作干事创业。
简化高校毕业生报到手续
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打包一件事”快办行动,简化手续,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便利服务。对非公单位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取消由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的环节。
实施毕业生落户补贴政策
落实生活补贴制度。2018年1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的硕士研究生、本科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毕业3年内落户到焦作就业创业的,分别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1000元、500元的标准发放3年生活补贴(按月领取);落户后暂未就业或创业的,分别按照每人4000元、3000元、2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一次性领取)。
改善安居住房条件
专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5年(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的青年人才,根据公租房申请条件,统一优先纳入市公租房住房保障。对新引进落户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在焦作首次购买自住商品住房,分别给予20万元、5万元、2万元购房补贴;其他符合享受落户生活补贴条件的普通高校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享受交纳契税补贴。
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
毕业学年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线上技能培训的,按规定给予在线培训补贴;对完成培训后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对完成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
加大就业见习力度
全面落实“青年见习”计划,制定见习单位目录和见习岗位清单,落实见习补贴政策,见习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鼓励见习单位更多留用见习毕业生,对留用见习期满人员比例达到50%以上的,见习补贴标准提高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
做好困难帮扶工作
我市将符合条件的困难高校毕业生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实施专项帮扶。按照每人2000元标准,对“六类”毕业学年困难高校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2022年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于2021年10月底发放完毕。
(记者 杜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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