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涛今年35岁,与前妻是1998年结的婚,并于第二年生了一个女儿。“2004年下半年,我发现前妻每天早出晚归、神神秘秘的,后来才知道她有了外遇。”刘涛说。感情破裂的他们于2004年12月办理了离婚手续,当时刘涛给了前妻2万元,房子和孩子都归自己。离婚后前妻很快就搬了出去,但由于她当时住的是出租屋,没有固定居所,所以她和我商量暂时不迁户口。刘涛想到夫妻一场便答应了。
2006年,经过两年时间调整的刘涛开始考虑再婚问题。谁想,相亲中女方知道刘涛前妻的户口还依然占着“刘涛爱人”的位置后,都把刘涛当成了“骗子”,任刘涛怎么解释也无济于事。
感到事态严重的他随后打电话通知前妻将户口迁走,前妻答应着但没有行动。2007年,刘涛结识了现任女友,对方也有过一段不幸的婚姻,相同的经历让他们倍感珍惜。“相处一年后,我提出了结婚的要求,可女友却委婉地告诉我等把前妻的事情处理好再结婚。”为此,刘涛跑到辖区派出所进行咨询。“派出所说前妻不出面他们也不能私自迁动居民的户口。没有办法我隔段时间就催前妻迁户口,可她说自己住所不固定,没法落户。”刘涛无奈地说。
针对困扰刘涛的问题,市公安局户政科的工作人员表示,户口迁移手续必须由本人出面才能办理。不过,目前我市出台了一项户籍政策,租房者可办理落户手续。“只要租住的房子是一房一户,并且房东户口已迁出,租房者与房主签订两年以上(含两年)租房合同就可到租房处的派出所落户。”她说,办理落户手续时租房者与房东一同前往,带上租房合同、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簿。与此同时,金研律师集团的闫律师就户口纠纷问题建议刘涛跟前妻好好商量,通过协商解决生活难题。如果对方不主动配合,再上诉法院进行调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