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13时许,山阳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三中队接到李某报案,称一伙人把他的影碟机拿走,希望民警帮他找回。了解案情后,民警迅速展开调查。很快,民警了解到受害人系外地来焦打工人员,虽然和拿影碟机的那伙人认识,但并不熟悉,因惧怕对方人多势众,所以不敢找对方索要。
经过调查,民警发现拿走李某影碟机的4人中的一人参与过一起寻衅滋事案件,4人经常在某演艺厅附近活动。8月16日,经过两天的蹲点守候,涉案的张某、王某、陈某、李某落入法网。在审讯中,民警发现张某、陈某去年因盗窃被治安处罚过。经分析,4人很可能有另案在身,民警遂与他们逐个谈心。经过民警的不懈努力,张某、王某、陈某和李某交代,2008年8月5日晚上,4人在周庄西路持木棍威胁过往行人,抢走三星牌手机一部、现金60元;2008年5月、6月在两个网吧两次抢劫他人现金300余元。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