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份,被告人刘福全、金长江、陈根旺多次预谋抢劫作案,多次到我市缝山公园踩点,伺机寻找作案目标。当年12月2日20时许,我市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杨某驾驶一辆奥迪A6轿车到市缝山公园爬山。陈根旺发现目标后即告诉刘、金二人。刘、金二人令陈在山下望风,遂尾随杨某从西步道上山,后潜伏在365台阶平台处。当杨某从山顶下山至该处时,刘、金二人上前将杨某拖至步道东侧土路上实施抢劫。刘捂住杨的嘴,金掐住杨的脖子致其昏迷后,刘又持随身携带的弹簧刀致杨死亡。刘将杨某身上的一部手机和奥迪A6轿车钥匙搜走。之后,刘、金、陈三人将杨的奥迪A6轿车及车内400元现金和一部相机抢走。
被告人唯恐事情败露,又预谋焚尸灭迹。三人准备了编织袋及汽油后重新返回作案现场,将杨的尸体用编织袋包裹后抛至缝山公园东步道山崖下焚烧后逃窜。经法医鉴定,杨某系被他人扼颈、用刺器刺破右颈静脉致机械性窒息及失血性休克而死亡。刘、金、陈三人将杨的奥迪A6轿车抢走后窜至天津市。刘将杨某的手机以1300元价格卖掉;金、刘又将抢来的轿车以34500元卖于刘某(另案处理)。之后,刘某伙同袁某、刘某某、杜某、丁某将该车转卖。
由于案发地点和案件受害人身份特殊,此案一度在我市引起市民的高度关注,市公安机关经28天的艰苦鏖战后,成功将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连日来,检察机关经过缜密审查后,除证实三人所犯上诉案件外,另有多起盗窃案。6月16日,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抢劫罪、盗窃罪等对被告人刘福全、金长江、陈根旺及袁某、刘某某、杜某、丁某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起诉书中说:被告人刘福全、金长江均犯数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应当数罪并罚。
(线索提供:吴南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