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马村区待王镇一商户李某到待王派出所报案称:5月15日14时,他以前的一个客户到其店中说家中有急事,想借用一下他的摩托车。但是该男子骑走摩托车后,至今未将摩托车归还。
接警后,该所所长李志星立即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民警经过走访得知,犯罪嫌疑人范某家住待王镇某村,游手好闲,经常在熟人中间骗钱,而且已有一个多月未回家了。
就在侦破工作紧张进行时,该所又连续接到4起报案,犯罪嫌疑人均是采取同样手段,骗走受害人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物。根据多名受害人对犯罪嫌疑人体貌特征的描述,民警确定犯罪嫌疑人应为同一人,且与范某的体貌特征完全符合。因此,民警断定范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民警围绕犯罪嫌疑人范某的家庭及结交朋友情况,逐渐掌握了其活动规律,并在犯罪嫌疑人经常出现的地方蹲点守候。6月14日22时,民警获取一条重要线索,犯罪嫌疑人范某正在待王火车站广场吃饭,民警遂立即出动,将范某抓获归案。
据范某交代,5月15日至5月28日,其共诈骗电动自行车、摩托车5辆,价值1万余元。诈骗所得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均被其以低价卖掉,所得赃款已全部挥霍。
(孙迎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