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冰、高小豹 见习记者杨珂) 6月11日,市质监局执法人员对我市一食品饮料厂违法生产的100余件碳酸饮料进行了销毁。
今年3月,市质监局执法人员在对我市某食品公司生产的饮品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生产的碳酸饮料未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及编号。此外,该公司也未取得碳酸饮料的生产许可证。执法人员按照规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碳酸饮料,并当场没收其违法生产的碳酸饮料100余件,同时对该公司处以与货值金额等值的992元罚金的行政处罚。
图为销毁现场。 申有全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