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杨海利) 我市城镇居民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的老人,在缴纳医保时可以享受个人缴纳60元、财政补助140元的缴费优惠政策。近日,我市正式出台了《焦作市城镇居民低收入家庭认定条件和程序》。
低收入家庭的认定条件
持有本市非农业户口,并提交家庭经济困难申请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30%的,均可被认定为城镇居民低收入家庭。其中,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且共同生活的人员;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所有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含继承、接受赠予、偶然所得等)。
如何申请低收入家庭
户主通过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由户主在居住地申请,户籍所在地出具户籍证明。
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接到居民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对申请人的家庭成员、家庭收入等有关情况进行调查,张榜公示6天以上。办事处(乡镇)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生活水平进行调查。县市区民政、财政和劳动(人事劳动)保障部门按照规定进行审批。
以下情况不被批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批准享受城镇居民低收入家庭医保缴费的优惠待遇:一是家中虽无固定从业人员,但生活来源有其他渠道,且日常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困难标准的;二是家庭拥有并正在使用汽车,基本建设投资超过家庭生活承受能力的,拥有其他高档消费品的;三是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全市城镇居民平均水平200%及以上的;四是因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此外,城镇居民低收入家庭的认定结论仅限城镇居民参加医保缴费优惠待遇使用,有效时间为一个缴费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