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指出,我市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基本原则是:坚持节约为本、效率优先原则,推进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坚持依靠科技、技术创新原则,大力推广使用先进的节约技术和产品;坚持降低消耗、适度消费原则,形成崇尚节约、自觉节约的良好风气;坚持政府引导、公众参与原则,调动广大群众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积极性。
《意见》指出,要通过开展节约型社会建设,逐步增强全社会的节约意识,创建一批节约型家庭、节约型社区、节约型机关和节约型企事业单位。
《意见》指出,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当前的主要任务是突出抓好能源、用地、用水、用材和开支五个方面的节约。在节约能源方面,要抓好工业节能,推动建筑节能,减少交通运输能耗,引导商业和民用节能。在节约用地方面,要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用地规划管理,加快推进工业企业向集聚区集中和农民居住向城镇集中的步伐,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农村城镇化水平。在节约用水方面,要加强高耗水行业的用水管理,强化城市节水管理,推行中水回用和雨水利用。在节约用材方面,要加强重点行业的原材料消耗管理,鼓励开发和应用新型材料,节约产品包装材料,推进废物综合利用,搞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农资节约活动。在节约开支方面,要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强化预算约束,压缩经费开支,严格控制会议和公务接待开支,节约办公用品开支,降低公务用车消耗,严格公费出国管理,严禁公用经费超支和铺张浪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