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秦新立) 为了进一步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在招生宣传时,要切实做到“八公开”。
这“八公开”即:中招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考试成绩公开、录取分数公开、收费标准公开、照顾对象和条件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
凡是面向全市的招生信息、招生简章、招生广告等必须经过市教育局审批,面向全县的须经县教育局审批。如有未履行审批手续,或进行不实宣传的,要给予通报批评,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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