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赵恒) 骑车被撞,不是大问题,当事双方和和气气,问题解决得也很顺利,可不料被撞者修车时有了麻烦。
日前,市民李先生骑着自行车正常行驶时,与一位逆向行驶的女孩相撞,李先生的自行车前车轮被撞歪了。女孩自知理亏,当场便赔礼道歉,并要掏钱给李先生修车。于是,两人来到塔南路一修车摊。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修车师傅答应35元钱修车,于是女孩给了李先生40元钱后便走了。可是李先生随后觉得这个价钱还是贵,便想到别的地方修。就在他推车想走的时候,修车师傅不愿意了:“那个女孩都跟我说好价了,你今天必须在我这儿修。”这可把李先生气坏了:“人家赔偿我损失了,我想在哪修跟你有啥关系?”双方为此起了争执。随后李先生拨打了报警电话。
面对修车师傅的要求,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批评,并告知强迫他人交易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在民警的说服教育下,修车师傅也不在坚持了。(线索提供:侯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