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切实发挥土地计划的宏观调控作用,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从今年4月份开始,对全市所有建设项目用地实行计划管理。一是加强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管理,对无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擅自批准用地的,或者没有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计划指标擅自批准农用地转用的,按非法批准用地追究法律责任;二是实行新增建设用地计划预审制,统一规范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台帐。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与当地党委、政府及时沟通,掌握项目前期用地情况,在上报用地报件前,填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预审申请表》后,由市局规划科审查,主管领导审核,经局长签字同意方可组织报件;三是严格实行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五统一制度,统一对全市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进行统一管理、统一登记、统一考核、统一控制、统一调配,为有效发挥计划宏观调控作用奠定坚实的基础。
目前,我市推行使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预审制率先在全省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