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唐梨) 昨日,市卫生监督执法局组织五城区40家企事业单位医院、民营医院,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进行研讨和动员。今后,这些医疗机构所产生的医疗废物不能再焚烧了,必须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理。
位于山阳区中星街道桶张河村东北的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厂,是市政府确定的唯一一家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截至2月底,我市共有28家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与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厂签订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协议,并且进入正常运行。3月15日前,上述40家企事业单位医院和民营医院全部要签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协议,并且进入正常运行。3月底前,市区内所有医疗机构要签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协议;5月底前,各县市区大部分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要纳入集中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