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起,我市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市场展开了安全隐患专项治理活动,并对11个县市区的烟花爆竹“打非”行动进行了督查。此次专项治理的重点是生产企业中的违规使用氯酸钾行为以及批发经营企业中的超量、超范围储存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此次治理活动在烟花爆竹行业仓储安全管理方面明确了“六个严禁”,即严禁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仓库内储存烟花爆竹;严禁将A级产品储存在C级仓库内;严禁超量和不规范存储;严禁生产经营企业将产品存放在民房或人员聚集的地方;严禁将收缴的非法产品、假冒伪劣产品与合格产品同库存放;严禁在库房内封装、开箱作业。凡被查出违反“六个严禁”行为的,将受到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证和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截至目前,全市共查处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行为30余起,行政拘留7人,查扣烟花爆竹非法运输车辆40多车次,查缴非法烟花爆竹产品1600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