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4时到6时是环卫工人的‘黑色两小时’,这个时间段,光线昏暗,司机疲劳,而集中作业的环卫工人最容易遭遇交通事故。要建立法律保障,确立环卫工人的道路作业权,保护环卫工人的人身安全。”省人大代表、解放区环卫处副主任路文急切地为环卫工人说话。
路文说,环卫工人职业危险性的增加,一方面是因为人流、车流量增加,清扫任务更加繁重,而清扫方式依然落后,拉长了环卫工人路上工作时间,更重要的是,环卫工人的职业险境来自作业权缺失的法律困境。目前,道路交通安全法未对环卫工人道路清扫作业作特殊保障规定,也没有将环卫工人的道路作业权写进相关的法律条文,环卫工人在道路上清扫保洁时无权像道路施工、车辆故障维修一样设立警示牌、警示灯等标志。
为切实保障环卫工人的人身安全,路文建议,建立完善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和维护环卫工人在路面作业中享有的特殊权益,确立环卫工人的道路作业权。尽管法律不是万能的,但有了这样法律认可的权益,环卫工人无论是作业环境,还是遇险后的抚恤补偿,都有了一个法律保障。
路文呼吁,广泛开展尊重环卫工人劳动、维护环境卫生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市民增强环境卫生意识,摒弃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的不良习惯;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要尊重环卫工人,注意交通安全,避免交通事故;政府要加大城市道路机械化的投入,提高机械化清扫率,减少机动车道上人工清扫的范围;为环卫工人购买保险,建立环卫工人伤害基金。
本报特派记者 赵耀东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