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爱红 通讯员庞金平) 临近春节,市商务部门特别提醒:消费者在买酒时,别忘了查看商家是否有省商务厅监制的酒类流通随附单这张“身份证”。
昨日,记者从该局获悉,即日起,我市将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酒类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不使用酒类流通随附单行为成为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
商务部发布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规定,酒类经营者(供货方)在批发酒类商品时,应填制酒类流通随附单,详细记录酒类商品流通信息,并附随于酒类流通的全过程,单随货走,单货相符。
据了解,此次酒类安全专项整治的重点区域是我市城乡接合部及县以上城市,消费集中度高、市场需求量大、反映问题多的名酒、高价值酒、本地畅销酒、散酒等是此次整治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