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婧) 记者昨日在市家电下乡试点工作会议上获悉,备受农民群众关注的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即日起在我市全面启动。从现在起到5月31日,我市所有农民在当地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网点购买指定的家电产品,都可获得产品销售价格13%的财政补贴。
我市是全省家电下乡工作的第一批试点单位。据了解,此次确定的试点家电产品为彩电、冰箱和手机三种。其中每户农民每类补贴产品可购买数量不得超过2台(件),即彩电、冰箱、手机可各购买2台(件),共可购买6台(件)。具体价格标准为彩电单价在1500元以下(含1500元)、冰箱单价在2000元以下、手机单价在1000元以下。
为确保家电产品质量,国家采取招标形式确定了生产厂家和品牌、规格型号。具有我市农业户籍的人员在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购买指定的家电产品后30日内,凭发票、标志卡和户口簿、身份证、储蓄存折,可到当地乡镇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审核办公室申请家电补贴,符合要求的,均可申领产品销售价格13%的家电下乡补贴。
据了解,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的发放将借鉴粮食直补的办法,采取由银行直接打卡的方式。即购买人通过补贴审核后,县级财政部门将把补贴资金通过家电下乡补贴资金专户直接兑付到购买人的粮食直补“一卡通”专用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