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扩大到100个病种39家医院
2006年8月,河南省3家医院启动了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据试点之一的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院长张新中介绍,该院进行30个病种‘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截止到2007年11月底共完成病例1958例,为患者节省费用59万元,降幅近20%。“其中未发生一起医疗纠纷。”
河南省卫生厅副厅长夏祖昌告诉记者,截至2007年10月底,3个试点医院共有3082人纳入病种付费管理,治愈率达100%,共为病人节约医疗费用130多万元。与其他按项目收费的病人相比,平均每例病人节约费用420元,占该平均医药费用的25%左右。与目前大多数医院实行的“按项目付费”相比,“按病种付费”具有控制医药费用增长、减轻患者经济负担的优势。
夏祖昌表示,从12月20日起,河南省按病种付费试点范围将扩大,试点医院增加到39家,试点病种增加到100个。
“一口价”怎么算出来的?
“按病种付费”,关键是为病种设立合理的价格标准。标准过高会使患者负担过重,标准过低又会令医院入不敷出,长久实行难以为继。据了解,为了制定合理的“一口价”,河南省组织专家制定了科学方案。
夏祖昌告诉记者,河南省发改委和省卫生厅按照“以常见病、多发病为主,疾病经济负担较重,疾病临床诊断治疗比较明确规范”的原则,首先组织专家对病种进行筛选。
随后,专业技术人员对39个试点医院2004至2006年相关病种共20万份病历及费用明细进行汇总、分析,对每个病种按收费项目进行成本测算和分析,计算每年度平均费用及平均增长率,预测未来一段时间费用变化趋势。通过分析历史费用数据、对比新的临床路径核算成本,为合理设立价格标准奠定了基础。
价格制定后,主管部门反复征求了39个试点医院和部分医疗保险、新农合经办机构的意见,尽量兼顾患者、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新农合经办机构等多方利益。
改革在谨慎中推行
据夏祖昌介绍,按病种付费改革工作是一项比较复杂的系统工程。在我国当前医疗卫生行业缺少信息化和标准化的情况下,进行支付方式改革工作难度“可想而知”。
夏祖昌表示,河南“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谨慎摸索前进。这次试点范围扩大,考虑到地区和各医院差异,河南省将按病种付费试点医院分为4类,病种价格相应实行四个档次。其中,一类医院病种收费价格最低,四类医院收费价格最高。以鼻咽癌为例,治疗最低价格为1.05万元,最高价格为1.65万;胃癌最低价格1万,最高1.5万;贲门癌最低1.03万,最高1.5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