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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提前涨养老金最低工资标准企业需公示
更新时间:2007-12-14 8:44:37 信息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河南频道12月14日讯  中原网-郑州日报报道: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提前6个月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企业需公示……针对近期物价上涨因素,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昨日下发紧急通知,借助社会保障网络确保群众基本生活。

    养老金提前至1月1日涨

    据介绍,河南省原定于2008年7月1日连续第四次上调 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待遇,考虑到这部分群体的实际生活需要,养老金上调时间将提前半年执行,即2008年1月1日起开始调整。

    严查变相违反最低工资标准

    针对全省最低工资标准10月上调后部分企业拒不执行的违法行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明确要求,用人单位要将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向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公示,以提高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和职工群众的依法维权的能力。要加强对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查处用人单位通过随意提高劳动定额、降低计件单价等手段变相违反最低工资规定和违反加班工资支付规定的行为。对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并记入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对严重违法的,要向全社会公布,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失业保险金必须应发尽发

    针对部分地区失业职工失业保险待遇未能及时按照10月全省最新上调标准执行的状况。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要求,失业困难群体正当权益不容侵害,各地经办机构必须按时足额发放。

    按照规定,失业金调整增加部分从统筹地区失业保险金中列支。失业保险基金接近或达到支付警戒线的统筹地区,要进一步加强失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将全供事业单位全部纳入参保范围,同时积极通过同级财政补贴、上级调剂金调剂等手段,确保失业金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按时足额发放。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及其经办机构要严格执行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新增失业人员予以登记,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发尽发。

新闻编辑:张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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