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牟利造假酒 一男子被判刑
更新时间:2020-3-25 8:50:19 来源:焦作晚报
一男子为牟取利益,买来制造假酒的气泵、压盖机、打包机等设备,在其租赁的一处民宅内,生产大量假冒茅台、五粮液、剑南春等名酒并予以销售。近日,解放区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2年3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
今年41岁的李某是商丘永城人。听说卖假酒能赚钱,他便打起了制作假酒的主意。2017年10月至2019年2月,李某购买了制造假酒的气泵、压盖机、打包机等设备,并购进茅台、五粮液、剑南春等名酒包装材料以及低档次的成品白酒,在我市其租赁的一处民宅内,采用以次充好的方式进行灌装,生产大量假冒茅台、五粮液、剑南春等名酒并予以销售。由于这些“名酒”的价格比市面上正品的价格低很多,一些商家想要钻空子,便找到李某购买。短短5个月,李某销售假酒的金额就有24.47余万元。
解放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以赢利为目的,采用以次充好的方式生产假冒名酒并予以销售,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犯罪罪名成立。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法院综合全案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 杨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