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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频道

我市中小学生在校园内可以不戴口罩
托幼机构婴幼儿不建议戴口罩
更新时间:2020-5-13 9:27:27    来源:焦作日报
  日前,教育部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修订版)》(以下简称《中小学方案》)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修订版)》(以下简称《托幼机构方案》),市教育局也转发了相关文件,并要求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市直各学校认真组织学习,并按新的标准做好返校复学后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中小学方案》要求,各学校要控制校内人员密度,实行相对封闭的管理措施,错时安排校内各班级作息,在入校离校、课间休息、用餐、如厕、进出宿舍等环节加强对学生的组织管理,人与人之间保持安全距离,所有可能引起人员排队聚集的场所均设置1米线,引导学生不追逐打闹、不握手、不拥抱。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可通过错峰开会、网络视频或提前录制会议材料等方式召开学生会议,确需开展现场活动的,需要按规定向学校相关部门申请。学生应随身备用符合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标准或相当防护级别的口罩,低风险地区校园内学生不需要戴口罩。老师授课时不需要戴口罩,校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应当佩戴口罩。学生上下学途中要坚持家庭、学校“两点一线”,避免不必要外出活动,最好采取步行、自行车、私家车方式上下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校车时应注意个人防护,不与他人交谈,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上学到校或下学到家应及时洗手。住校学生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得出校,如必须出校,须严格履行请假程序,并告知家长,规划出行路线和出行方式。外出时,按相关规定作好个人防护和手卫生。

  《托幼机构方案》指出,婴幼儿应在充分保障健康安全的前提下离家到托幼机构,因婴幼儿特殊生理特征,不建议戴口罩,但托幼机构教师、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应当佩戴口罩,作好手卫生。托幼机构开园前要对托幼机构环境和空调系统进行彻底清洁,对物体表面(如户外大型玩具、门把手等)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对各类生活、学习、工作场所(如活动室、睡眠室、盥洗室、教师办公室、音乐室、洗手间)等所有场所开窗通风,还要通过多种形式向教职工、婴幼儿和家长开展预防新冠肺炎的宣传教育,指导家长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带婴幼儿去人员密集和空间密闭场所。

(记者 丁垒)

文章编辑:殷爱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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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中小学生在校园内可以不戴口罩
    托幼机构婴幼儿不建议戴口罩
    2020-5-13 9:27:27    来源:焦作日报
      日前,教育部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修订版)》(以下简称《中小学方案》)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修订版)》(以下简称《托幼机构方案》),市教育局也转发了相关文件,并要求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市直各学校认真组织学习,并按新的标准做好返校复学后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中小学方案》要求,各学校要控制校内人员密度,实行相对封闭的管理措施,错时安排校内各班级作息,在入校离校、课间休息、用餐、如厕、进出宿舍等环节加强对学生的组织管理,人与人之间保持安全距离,所有可能引起人员排队聚集的场所均设置1米线,引导学生不追逐打闹、不握手、不拥抱。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可通过错峰开会、网络视频或提前录制会议材料等方式召开学生会议,确需开展现场活动的,需要按规定向学校相关部门申请。学生应随身备用符合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标准或相当防护级别的口罩,低风险地区校园内学生不需要戴口罩。老师授课时不需要戴口罩,校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应当佩戴口罩。学生上下学途中要坚持家庭、学校“两点一线”,避免不必要外出活动,最好采取步行、自行车、私家车方式上下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校车时应注意个人防护,不与他人交谈,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上学到校或下学到家应及时洗手。住校学生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得出校,如必须出校,须严格履行请假程序,并告知家长,规划出行路线和出行方式。外出时,按相关规定作好个人防护和手卫生。

      《托幼机构方案》指出,婴幼儿应在充分保障健康安全的前提下离家到托幼机构,因婴幼儿特殊生理特征,不建议戴口罩,但托幼机构教师、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应当佩戴口罩,作好手卫生。托幼机构开园前要对托幼机构环境和空调系统进行彻底清洁,对物体表面(如户外大型玩具、门把手等)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对各类生活、学习、工作场所(如活动室、睡眠室、盥洗室、教师办公室、音乐室、洗手间)等所有场所开窗通风,还要通过多种形式向教职工、婴幼儿和家长开展预防新冠肺炎的宣传教育,指导家长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带婴幼儿去人员密集和空间密闭场所。

    (记者 丁垒)

    文章编辑:殷爱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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