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扫一扫加入微信公众号

Top
网站首页 新闻 国内 国际 河南 焦作
热点新闻 专题 直播 网视 网谈 网评
焦作论坛 汽车 旅游 经济 美食
焦作关注 房产 娱乐 体育 市场
 焦作日报 手机报 新闻客户端
 焦作晚报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经典山阳 小记者 办公入口
 网上投稿 记 协 订报服务
  您现在的位置: 焦作网 > 专题新闻列表 > 身边的榜样 > 典型人物 > 正文

专题新闻列表

守护食药安全的“最美女侠”
——记山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稽查科科长郭璐静
更新时间:2019-4-26 9:48:46    来源:焦作日报

  

  郭璐静(左)在检查食堂食物安全问题。
  

记者 赵改玲 摄

  主人公座右铭

  说起山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稽查科科长郭璐静,同事没有不佩服的。身材修长、长相漂亮的她,身穿制服时看上去更酷,追求完美、不服输的性格,又让她成为同事眼中的“郭大侠”。

  对此,郭璐静打趣地说:“大概因为我是狮子座,所以做事处处追求完美。”

  2013年,她来到原山阳区食药监局工作时,还是对业务几乎一窍不通的新人。过去很少接触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案件无从下手,办证、核查时找不到相关标准……困难并没有打消她的工作积极性,反而激发了她的斗志。

  那段时间,她全力补学专业知识,尽快补齐工作短板。她翻阅了大量食药安全资料,遇到不懂的问题或请教同事,或从书本中寻找答案。很快,郭璐静从一个“专业小白”变成了业务高手。对于这些,她说了一句“傅园慧式”的自嘲:“鬼知道我为此付出了多少努力。”

  在同事璩苏齐眼里,郭璐静追求完美时特别偏执。

  不管加班到多晚,郭璐静都会把家里老人、孩子的衣服洗得干干净净,还要为家人准备好早餐。在工作上,她同样不甘人后,一切向完美进军。

  2014年,一个小生命在郭璐静的肚子里悄悄发育。郭璐静无暇顾及自己孕妇的特殊身份,作为业务骨干,她到一栋栋写字楼进行摸排调研,建立了完整的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信息台账。作为孕妇,她一直奔波在执法一线,从未叫苦叫累。同事心疼她,她却笑着说:“这是我的本职工作,我要在产假前建立完整的监管档案,这样才能安心回家休息。”直到孩子出生前一天,郭璐静才回家休息。

    没收假冒伪劣产品20余种,切实保障了辖区居民的饮食和用药安全。在她的带领下,原山阳区食药监局的保化监管工作得到了原市食药监局领导的一致肯定,原山阳区食药监局被评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先进示范单位”。

  如果只有鲜花和掌声,那么,郭璐静就不会被大家称作“郭大侠”了!由于工作中经常会触及问题企业的利益,郭璐静多次遭遇人身威胁。每次遇到这种情况,她总是义正词严,坚决维护法律的尊严,努力为辖区居民筑起食药“安全墙”。

  璩苏齐向记者讲述了一件使他对“郭大侠”佩服至极的事情。

  2015年,山阳区某企业涉嫌生产假冒伪劣保健食品。郭璐静带领执法队员到现场执法,要求企业负责人出具原材料购进及食品添加剂购进的相关证明文件和产品出厂检验证明,并要求限期整改相关问题。但该企业负责人拒不整改,态度恶劣。对此,郭璐静立即下发立案通知书,对该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

  从此,该企业负责人和郭璐静结下了仇恨,他打听到郭璐静的手机号码、家庭住址,先是进行电话威胁,后来又到她家里进行骚扰,并说出“如果不撤销处罚决定,我让你全家都不得安生”的狠话。

  郭璐静是谁?是“郭大侠”!她岂能轻易被吓住?见到该企业负责人,郭璐静平静地说:“打假治劣一直是群众非常关注的热点问题,关系到群众的健康,发现问题,我们绝不放过。”郭璐静秉公执法的精神、雷厉风行的作风,终于震慑住了这位企业负责人。他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明白了“企业只有合法经营才有出路”的道理。

  这时,“剧情”出现反转,这名企业负责人找到郭璐静,让其指导企业如何规范经营。

  在工作中,郭璐静不只有“大侠”的一面,还有温情的一面。

  曾经,她和同事帮助一位买到假保健品的老人追回了8000元。此外,她经常到幼儿园食堂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整改。不少家长说,有“郭大侠”执法,他们对辖区幼儿园的食品卫生很放心!

  记者手记

  提起巾帼榜样,在不少人眼中,应该是不注意休息、不注重个人形象的“女汉子”。而郭璐静不一样,是极具“女神范儿”的模范典型。

  她很自律,每天6时起床,吃健康营养早餐,为新的一天“充电”。

  她很爱美,每天都把自己打扮得很精神、很精致。

  她热爱工作,加班时从不抱怨;遇到“硬骨头”时从不退缩。

  当今的社会文化多元化,我们欣喜地见到了这样爱生活、爱学习、爱工作的好榜样。

(记者 赵改玲)

文章编辑:殷爱萍 
焦作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焦作网”的所有文字和图片稿件,版权均属于焦作日报社和焦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信息来源:焦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焦作网所刊登的所有内容,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获得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必须为作者署名并注明"来源:焦作网"字样。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焦作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版权归属原作者或所属媒体所有,转载请不要修改任何文字图片链接信息,如果您认为我们转载了您的文章或资料,损害了您的利益,请联系我站,我们会即时处理或删除。


版权声明 | 焦作日报社简介 | 焦作网简介 | 网上订报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河南省焦作日报社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焦作日报》遗失声明热线:(0391)8797096 邮编:454002
本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91)8797000 举报邮箱:jzrbcn@163.com
河南省“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专项整治工作热线:0371-65598032 举报网站:www.henanjubao.com
公安部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 河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豫ICP备14012713号
焦公网安备4108000005 豫公网安备41080202000004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1120180801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1159号 报业·国贸大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河南省焦作日报社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1120180801 电话:(0391)8797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