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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牢矛盾化解第一道防线
——记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博爱县司法局清化司法所所长王基路
更新时间:2016-9-29 8:07:23    来源:焦作日报

    

    王基路为村干部培训调解知识。 记者 邓 帆 摄

    49岁的王基路是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博爱县司法局清化司法所所长。他始终坚守在人民调解的岗位上,经他手化解的各类纠纷有2000起,他为辖区守住了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博爱县清化镇街道成为当地有名的和谐稳定街道,清化镇调委会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王基路先后被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长、河南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焦作市优秀共产党员。

    一心为民,不顾个人得失

    “要想枝繁叶茂,先要扎根泥土、根深蒂固;要想做好工作,必须心系群众,赢得百姓支持。”王基路如是说。

    20多年来,王基路坚信并践行着这一理念。1991年,他刚从省政法学院毕业开始司法工作,首先任职于孝敬司法所,由于踏实能干、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先后解决了十五六起重大纠纷,案件当事方至今逢年过节,还会往王基路家里送糖果。

    初到孝敬镇的时候,王基路接手了自己工作后第一起邻里打架斗殴案件,一方殴打完另一方还扬言要对其抄家,他接到受害方的请求后,索性就在其家里住了一星期以保证他的人身安全。凭着一腔热血和不怕困难的韧劲,该案件最终移交法院,也彻底纠正了乡里的风气,工作越做越得心应手。

    “干工作的过程其实也是不断加强学习的过程,通过学习,可以逐渐化解工作中的困惑,真正读懂法律,读懂人情,读懂社会,在‘情理法’之间找到平衡点。”王基路说。在业余时间里,王基路还先后取得了法律、汉语言文学、公共管理三个本科学历。

    2011年,是人民调解工作的一个新起点。当王基路看到《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人民调解协议经司法审查确认后,具备与法院调解书同样的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时,对方可据此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他高兴坏了,他终于找到了由软变硬、低成本高效力化解社会矛盾,实现案结事了、息事宁人的方法。他积极协调县法院,建立人民调解司法确认衔接工作机制。2011年年底在全省业务竞赛的28个单位中,该创新机制使得焦作市获得团体赛第一名的好成绩。

    截至目前,有42起经济合同纠纷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这一新型工作机制得到解决,涉及金额近500万元。

    深情感化,上访户变助手

    王基路到任清化司法所的第三天,就接到了任务,到北京处理上访案件,于是便有了“老上访户变成今日的调解能手”王可的转变。

    居民王可因为2009年拆迁赔偿问题未得到解决,一气之下走上了上访之路,3年间赴京上访百余次,上访期间每周六都到中国政法大学听法律公开课。

    和王可的第一次接触是王基路到北京接访处理另外一个上访户时。当时,此人不信任王基路,找来室友王可帮忙。

    刚开始,王可故意提出一些拆迁法律问题考王基路,见王基路都能把问题一一化解,法律政策讲得头头是道。在与王基路接触的20余天里,王基路还对王可理解偏差的法律知识进行详细讲解,消除了她的法律认识误区。王可这才开始向同行的20余名上访户说王基路有水平、够专业,可以信任。最终,上访4年的信访案在24天内得到了妥善解决。

    真正让王可“坐不住”的是对一次交通肇事案件的处理。王可的亲属驾车肇事负主要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罪被逮捕。在事故处理过程中,王可对案件部分细节存疑,王基路与县委政法委和县公安局的同志一道为她做调解,很快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了和解。

    这一下,王可深深感到:必须要依法办事,只有用法律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选择上访路实在耗时耗力不解决问题。王可对王基路深信不疑,便想跟着他搞调解工作。

    2013年1月1日,清化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聘请王可为专职人民调解员。那一刻,王可激动地哭了。王基路语重心长地对她说:“作为一名人民调解员,你的一言一行将代表着司法所,今后要勇担责任,做好这份工作,让大家看到你的能力。”为提高自己的调解能力和水平,王可还自费报了电大法律专业课程,学习法律知识。从2013年至今,她成功调解纠纷35起,其中老上访户案8起。

    找准症结,突破拆迁难题

    王基路是博爱人口中的“和谐拆迁专家”,这源于2010年该县葵城路南段建设。2010年年初,他带领工作组,疏通了葵城路南段拆迁工程中最难做的28户工作,并且收到了拆迁户送来的一面大红锦旗,这也成为博爱县和谐拆迁的历史标志。

    “工作之所以困难,其实是没有找准解决问题的方法,没有抓住关键点。”2010年4月,在拆迁困难时,王基路带领工作组,先是详细研究该县拆迁政策——按每户实际居住人口平均安置补偿35平方米/人,可以最大程度使群众受益。王基路摸清这28户的社会关系,发现通过张喜花可以和其中的17户取得良好沟通。

    思路明确后的王基路就去了张喜花的家里,去时这一家正在为起草“分家文件”而苦恼。王基路凭借自己过硬的司法专业知识为他们起草好了文件,张喜花等人起先半信半疑,找了一天愣是没改一个字,王基路这才逐渐得到了这一家人的信任,开始和他们进行面对面的沟通。

    在与王基路接触的两天半时间内,张喜花一家看到王基路真正站在被拆迁户的角度,为其争取了200多平方米住房,态度诚恳,专业负责,且有理有据,终于表示支持拆迁。接下来的4天,与张喜花家有亲戚关系的17户也被王基路的工作精神所感动。经过10天时间,王基路带领着工作组,圆满完成了全县人民瞩目的葵城路南段拆迁任务。

    谈到拆迁,王基路深有感触:“前些年,城市房屋拆迁还是一个敏感话题,但随着工作的推进又不得不去妥善面对。通过查阅法律条文、书籍和了解相关案例等方法,用了一个月时间充分研究这一课题,并在法治专题课中为全县科级领导干部讲了三节课。”

    于是在2010年8月中央政法专款支持项目——博爱县看守所征地拆迁重点工程中,博爱县委、县政府点名让“和谐拆迁专家”王基路来处理。王基路上午接到任务,下午两点半就到了看守所、拘留所建筑工程指挥部报到。

    详细了解情况之后,王基路到达了工程所在村,拿到合同后发现,土地租赁合同已于2009年9月1日期满并未续签,且明确规定合同期满“地面附着物、建筑将由承租方自行清理”。他又向当地干部详细询问了场地经营情况。第二天,王基路在指挥部会议上拿出了装有合同、调查材料、调查报告等相关资料的文件袋,并且提出了清晰的工作思路,得到县领导和整个指挥部的一致认可,按此思路,看守所工程拆迁工作恢复正常。

    持之以恒,巧妙化解纠纷

    王基路善于总结,对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敢于较真。他针对清化镇街道纠纷的特点,先后总结出了房屋翻新纠纷解决方案和交通肇事、医疗等人身侵权赔偿标准手册,倡导当事双方“自助式调解”。

    近年来,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之后的清化镇街道减轻了工作压力,提高了工作效率。西关村丹某便是受益群众中的一员。他在与董某发生交通肇事案之后,双方当事人都怕对方漫天要价赔偿,互不信任,在找到王基路协调之后,依照交通赔偿标准手册,矛盾迅速化解,避免了一场矛盾的发生。

    王基路坦言,调解过程有时也实在辛苦,需要调解员把握好分寸,针对不同人采取不同办法,有时还需要斗智斗勇,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妥善化解矛盾。

    2016年8月22日,焦作市某公司职工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死亡。死者亲属以工亡为由要求公司赔偿,公司方以资金紧张为由不愿足额赔偿,为此形成纠纷。清化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介入,死者所在村和公司所在地村的党支部书记协助调解,经连续2天调解,公司方愿赔偿死者亲属30万元,分期分批给付。但死者亲属对公司责任人特别不信任,协议迟迟不能达成。8月25日,调委会首席调解员王基路亲自主持调解。针对死者亲属怕公司不能按约定履行的疑虑,王基路给当事人双方讲解了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法律规定、法律效力及多个近期发生的司法确认案例,在当事人对司法确认制度有了较深理解后,又建议由公司方所在地有经济实力、信用良好的村党支部书记以个人名义保证协议履行,协议赔偿款经清化镇调委会给付。协议签订后,王基路又带当事人、保证人到法院申请对协议进行司法确认,法院现场进行了确认。日前,公司方已按协议给付了一批赔偿款,纠纷得以化解。

    王基路在闲暇之时还有针对性地通过举办培训班、入户走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法律法规。为了让群众能够更好地直面“法律”,他还邀请博爱县人民法院的同志到村街巡回开庭30余次,组织村街干部、调解员旁听,庭后他亲自点评,使群众的法律意识逐渐增强。

    王基路说,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街道,就是他的理想目标。记者 邓 帆

文章编辑:殷爱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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